2024 年 2 月 28 日,欧洲议会以压倒性多数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关于标准必要专利条例及其修订条例的提案》,该提案拟对标准必要专利的多个方面进行改革。然而,此提案自草案公布以来,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受到了来自多方面的不同意见。
提案内容及背景
当地时间 2024 年 2 月 28 日,欧洲议会以 454 票赞成、83 票反对、78 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标准必要专利条例及其修订条例的提案》,拟就标准必要专利的注册申报与审查、FRAND 条款认定标准、许可费率计算方法、争议调解机制和禁令救济等问题作出多项改革措施。该提案的总体背景是欧盟意图创设 SEP 强规管机制,全面变革现有的 SEP 争议解决处理框架。
争议一:SEP 监管制度的变革是否具有实证依据
《提案》立法目的之一是解决 SEP 许可过程中的不透明问题,提升许可公平性和效率。然而,这一立法目的是否具有实证依据受到广泛质疑。欧洲统一专利法院部分法官、欧洲专利局、专利权人和部分法律学者均对此提出疑问。
1.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部分法官的质疑。UPC 上诉法院的法官 Rian Kalden 抨击该提案,认为目前的体系不存在大问题,没必要为了少数有问题的情况打乱整体安排。EPO 局长 António Campino 也认为欧盟委员会授权学术团体对该法案必要性的实证评估,恰恰证明其实施新的监管不具有合理基础。
2. 对欧盟委员会委托学术团体评估报告的质疑。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评估报告《Empirical Assessment of Potential Challenges in SEP Licensing》未能提供充足的监管干预理由。报告中的表述被认为表明实际中不存在客观证据证明当前的 SEP 许可市场失灵,采取立法行动重构欧洲 SEP 许可框架会损害多方利益及欧盟技术安全。
3. 美欧学者的质疑。欧洲专利研究会认为欧盟的提案是对欧洲专利法的“激进变革”,没有实证证据支持,且创设新的争议解决机制的价值值得怀疑。Justus Baron 教授认为欧盟委员会关于实施者面临过重许可费负担的主张反事实,实际的专利使用费总额将低于提案意欲设立的“合理”专利使用费总额。Bowman Heiden 教授对欧盟委员会的影响评估和提案提出了诸多批评,包括市场分析不能证明监管干预的合理性等。
争议二:监管机制引发的机构职能重叠和低效率
《提案》提出由欧盟知识产权局主导成立能力中心,负责 SEP 的相关工作。然而,该新设机构是否能在短时间内组织足够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来履行职能,以及是否与现存的 UPC、EPO 和标准化组织存在职能重叠,引起了相关人士的质疑。
EPO 局长强调欧洲专利局在相关问题方面的经验,认为设立新的专门登记机构的必要性值得商榷。UPC 上诉法院的法官 Rian Kalden 认为 UPC 有能力处理 SEP 相关纠纷,新设机构没有必要。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认为 UPC 的法官是处理复杂技术和法律问题的最佳人选。欧洲多家标准化组织质疑新设 SEP 注册机构的必要性,认为提案低估了 SDO 目前的实际作用,会导致机构职能重叠和不必要的重复工作。部分专利权人也质疑新设机构的必要性,认为提案中的登记和调解制度剥夺了 SEP 持有人诉诸欧洲法院的权利。
争议三:监管机制给企业带来的额外行政负担
《提案》创设新的 SEP 申报和审查制度,旨在提升透明度和解决许可效率问题,但部分人士认为该提案实际是大型专利实施者以中小企业为借口推动的改革,增加了企业的额外行政成本。荷兰经济事务和气候政策部和芬兰均对法案提出批评,认为其给专利持有人和实施标准的公司带来额外负担,并对现有机制产生不利影响。EPO 和 UPC 也对提案可能带来的行政负担表示担心。标准化组织和权利人对 SEP 事先审查制度的可行性提出质疑,认为该制度可能增加行政负担,且评估专利必要性只能在事后进行。部分权利人还认为提案提出的申报制度为企业带来额外负担和成本,且信息质量难以保证。
争议四:监管机制冲击专利权人的基本诉权
1. 欧盟《提案》创设了 FRAND 纠纷的争议调解机制,规定在欧盟知识产权局 FRAND 许可条件认定的 9 个月调解期内,SEP 权利人不可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此限制与多国现行的 SEP 基本诉讼规则不符。
2. 欧盟《提案》对 SEP 有关的禁令进行限制的新措施引起欧洲法官的反对,认为该条款与 SEP 权利人的基本诉权存在冲突,损害了其诉诸司法的权利。
3. 欧盟《提案》禁止权利人在 FRAND 认定期间行使最基本诉权,可能导致 SEP 许可谈判的低效率,这种争议解决机制能否提升许可效率存疑。
4. 对于欧盟《提案》是否符合欧盟和/或成员国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需承担的国际义务,也存在争议。美国知识产权法协会认为欧盟提案将违反该协定规定的实施知识产权的最低框架。
争议五:创新激励与欧盟国际影响力的考量
部分国家担心欧盟《提案》的实施会损害专利权人的利益,削弱创新激励,降低欧盟在 SEP 纠纷解决问题上的吸引力。美国政府、部分智库专家和 UPC 法院的法官等均表达了类似观点,认为该提案可能会对欧洲的创新、技术主权和欧盟在全球舞台上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总结
目前,欧盟《提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欧盟理事会尚未表明立场,反对意见为其未来带来不确定性。即使提案在后续立法程序中通过,组建新设机构并执行相关措施也需要时间。对我国而言,需要从国情出发,审慎分析欧盟《提案》的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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