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中的“类”是指商标分类表中的具体类别。依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商标共分为45个大类,1至34类为商品类别,35至45类为服务类别。每个大类下还细分多个小类,对各类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做出了具体规定。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明确指定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商标注册主要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大类,具体可细分为45个类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被划分为45个类别,涵盖了化工原料、颜料油漆、日化用品、燃料油脂、医药、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手工器械、科学仪器、医疗器械、灯具空调、运输工具、军火烟火、珠宝钟表、乐器、办公用品等方面。
商标注册的类别划分如下:
1. 商品商标:主要用于标识实体商品,例如化工原料、颜料油漆、日化用品等。
2. 服务商标:用于标识所提供的服务,如机械设备维修、科学仪器租赁等。
3. 集体商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的名义进行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
4. 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掌控,用于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
商标注册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营业执照、商标图样、商标注册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2. 提交申请: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注册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也可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3. 审查和公告:商标局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公告,若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则商标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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