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一大类可选小类数量

2025-01-02 09:30

商标注册时,一个大类中可选择的小类数量并非严格受限,不过收费标准存在差异。依据我国商标局的规定,一件商标申请注册一个大类(含不超过 10 个小类),若小类超过 10 个,从第 11 个起,每增加一个需加收附加费。


申请者需依据自身经营范围,合理选定商品服务类别。针对核心商标,可考虑进行多类注册以强化保护。


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申请者必须明确指定所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并于该类别下挑选具体小类。每个大类均涵盖多个小类,旨在更精准地描述商品或服务的特性与范围。按规定,申请者在一个大类中至多可选择十个小类进行注册,无需为超出部分支付额外费用(但在某些情形下,如所选小类超过十个,或许会产生额外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能会因商标局的规定或政策变动而有所改变)。


此外,商标申请者在选择小类时,应根据自身经营范围与业务需求谨慎抉择。切不可误选与自身业务无关或关联不大的小类,以免浪费注册资源或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对于核心商标与重要商标,建议采取多类别注册的策略,以保障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拥有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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