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标注册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于2021年10月发布《关于调整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的公告(第453号)》,对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予以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于公告注册及其他商标申请产生的商标注册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发放纸质商标注册证。
一、过渡期间取得纸质证书的情况
(一)纸质方式提交
根据公告内容,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告注册及其他商标申请产生的商标注册证,若以纸件形式提交商标申请,将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注册人按通知书指定网址和提取码,登录中国商标网获取电子商标注册证,同时会寄发纸质商标注册证。也就是说,各类商标申请最终的核准公告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且以纸质方式提交申请的,可同时获得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这里强调的是商标注册公告时间、商标转让/移转公告、注册商标续展公告、商标注册证遗失声明公告等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而非商标申请提交时间。
(二)电子方式提交
以电子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发放方式暂时不变。按照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的《关于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全面上线运行的公告》的办法,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申请所产生的全部商标文件,除商标注册证外,其他商标文件将以电子文件方式送达,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只有商标注册证可以取得纸质证书,其他证书仅有电子版。
二、纸质商标证书丢失后补发注册证能否再次取得纸质证书
补发注册证书申请属于“其他商标申请”。补发注册证能否再次取得纸质证书,取决于商标注册证遗失声明公告的时间,而非补发注册证申请的提交时间。若公告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可取得纸质证书,否则无法取得。
三、考虑申请补发电子商标证书的情况
在停止发放纸质商标证书后,若纸质证书丢失,可考虑申请补发注册证书。此外,停止发放纸质商标证书后,若电子证书丢失,可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若商标是通过转让取得且没有原商标证书,也可考虑申请补发注册证书。
四、停止发放纸质商标证书后证明商标权属的方法
(一)直接取得的商标
在企业经营和商标维权过程中,常需用商标证书证明商标权属。直接取得是指以自己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一般来说,有纸质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同时有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的,因电子证书右下角二维码可能存在扫码无内容的情况,所以优选提供纸质证书;只有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即可,电子证书左下角二维码可扫码查验。
(二)间接取得的商标
间接取得是指从别处获得授权或经过转让取得商标。通常情况下,需同时提供原商标证书和授权书,或原商标证书和转让证明。提供的文件形式(电子或纸质)与前文所述一致。
五、总结
停止发放纸质证书,一方面节约了企业商标管理费用,简化了企业商标管理流程,提高了企业商标管理效率;另一方面,电子商标证书管理保存更便捷,查阅、检索、借阅更迅速,且不易丢失,即便误删也可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再次下载打印,节省了补注册证书的费用。然而,在停止发放纸质证书给企业商标管理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企业也要警惕以邮寄纸质“商标公告”方式骗取到付邮费的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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