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暂停、取消部分代理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及《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珠知保〔2024〕1号)相关规定,我中心对已完成登记的代理机构,以及2025年度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预审案件质量开展核查,结合核查结果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 10家代理机构一年内代理的专利申请预审不合格比例超过5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上述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暂停时限为半年;
2. 7家代理机构2025年内累计被管控3次及以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上述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待符合注册条件后,相关机构可向我中心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3. 22家代理机构曾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上述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
各相关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13932183744
业务咨询
咨询留言,我们会尽快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