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家机构因非正常专利申请及擅自代理被罚538517.8元

2024-12-06 10:03

近日,安徽、北京、江苏、四川等地的多家公司行政处罚信息被公布。9 家公司因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或擅自从事专利代理行为而被处罚,罚款总计 538517.8 元。

在安徽,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对滁州 XXX 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进行了行政处罚。该事务所代理了 652 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严重干扰了专利审查工作。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警告处罚,并处 16000 元罚款。

此外,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还对池州市 XX 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该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专利业务服务合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代理事项 4 件,并收取专利代理费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2500 元,并处违法所得 2 倍的罚款计 5000 元。

在江苏,南京 XX 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自 2019 年 1 月以来接受 15 家企业委托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撰写提交了 137 件专利申请文件,违法所得共计 154172.6 元。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154172.6 元,并处违法所得 2 倍罚款 308345.2 元,罚没款合计 462517.8 元。


在四川,四川保护中心发现川内某代理机构当月通过预审案件提交系统提交的 131 件预审申请中,80%以上为实用新型专利预审申请,不同备案主体提交的预审申请文件之间存在技术方案构思相互关联,发明创造主题相关度高的情形,疑似存在不以创新为目的专利预审申请行为。四川保护中心对此展开调查,并依据相关规定,暂缓该代理机构代理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 6 个月,对涉及不以创新为目的进行专利预审申请的备案主体各进行提醒谈话一次。此外,四川保护中心还召开了预审业务工作座谈会,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和宣讲,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代理机构进行处理,以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优化四川知识产权营商环境。

在北京,北京知识产权局接连发布 5 份行政处罚信息,5 家机构因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被处罚,共计罚款 5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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