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罚!代理 31 件获利 5015.94 元

2024-12-06 10:12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XX(上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未获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状况下,擅自开展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以专利代理机构名义招揽业务。该公司累计代理专利申请31件,获利5015.94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0.501594万元,罚款0.501594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信息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总处〔2021〕322020000408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XX(上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1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XX


违法行为类型: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招揽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0.501594万元,罚款0.501594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 - 04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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