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上海 XX 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以专利代理机构名义招揽业务。该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10.6240 万元,并罚款 10.6240 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总处〔2021〕322020000407 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上海 XX 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1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朱 XX
此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为: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招揽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 10.6240 万元,罚款 10.6240 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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