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5 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对翱捷科技与上海移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刘某等六被告之间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作出二审判决。
移芯通信成立于 2017 年 2 月,其创始人及开发团队大多来自知名手机芯片厂商马威尔公司。该公司成立不久即推出自身芯片产品,现已有多款 NB - IoT 芯片、Cat.1bis 芯片,其蜂窝物联网芯片出货量在国内居首,全球位列第三。
翱捷科技与移芯通信的纠纷与马威尔公司存在关联。2017 年 4 月,翱捷科技与马威尔公司签订《知识产权购买协议》,受让包括专有技术、方法、工艺、技术资料等专有或保密信息在内的马威尔公司及其子公司享有的移动芯片相关全部知识产权。马威尔公司在中国设有全资子公司美满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刘某、邢某某、孙某某、翁某某、赵某五位自然人被告曾就职于该公司,后离职加入移芯通信。翱捷科技认为,这几位自然人被告向移芯通信披露相关技术秘密用于芯片研发,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且获利巨大。2020 年 8 月,翱捷科技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两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商业秘密,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 2.35 亿元。
2022 年 6 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这两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并案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翱捷科技所主张的技术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确认其就涉案技术秘密享有权利,但基于现有证据,对翱捷科技的诉请不予支持,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同时,法院认为虽被告未提交产品代码进行比对,但尚不具备举证责任转移的条件。对于一审判决,翱捷科技和移芯通信均表示不服,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翱捷科技希望依法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移芯通信则希望纠正关于翱捷公司就涉案技术信息享有权利及其他错误的事实认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双方上诉请求均不成立,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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