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专利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一、职务发明的定义与特征
1. 定义:职务发明是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下完成的发明创造。
2. 特征:
执行单位任务:发明创造是在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实现的。
利用单位资源:主要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条件。
二、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
依据《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遵循“合同优先于法律”原则。首先,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权利归属。若合同约定不明或未约定权利归属,则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获批后,该单位成为专利权人。
三、职务发明的实例
比如,某公司工程师在完成本职工作或额外任务时,借助公司的资金和设备研发出的新技术或产品,属于职务发明。同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也归为职务发明。
四、职务发明的具体情形
1. 员工在履行单位工作职责过程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 员工利用单位的资金、设备、未公开的技术和信息等资源实现的发明创造。
3. 员工离职后一年内,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若与其在单位的工作任务有直接关联,也会被认定为职务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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