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分类号不符未进预审通道,可重新递交并附最新分类号表

2024-12-05 17:13

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开展专利预审再申请业务办理通知


近日,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通知,将开展专利预审再申请业务办理。通知内容如下:


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于2024年7月10日正式开通智能制造产业领域专利预审服务,实现汽车及零部件与智能制造预审服务双通道,同时新增83个IPC主分类小类和11个洛迦诺分类号小类的服务技术领域,可受理的分类号达到177个IPC主分类小类和31个洛迦诺分类号小类,基本覆盖“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涵盖数字产业、绿色石化、高端装备、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关键基础件、智能家电、新兴和未来产业等。为发挥预审双通道叠加优势,践行知识产权兴企行动理念,实现对备案主体预审申请的应收尽收,该中心决定开展专利预审再申请业务。


具体内容为,在开通智能制造产业领域前,仅因分类号不符合而未进入预审通道的专利预审申请,若该申请符合新增技术领域的分类号,相关备案主体可再次将其递交至宁波中心,宁波中心将依据预审流程重新审查。


递交方式为,预审请求人通过案件提交系统(https://cnippc.cn/)的专利预审模块提交申请材料。


递交流程包括:

1. 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包含专利申请XML格式案件包以及专利快速预审申请承诺书(可在案件提交系统下载)。

2. 宁波中心审查:宁波中心会根据申请材料并结合预审档案进行审查。



附: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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