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阿姨翻拍《甄嬛传》,短视频侵权何时止?

2024-12-06 15:15

近日,上海阿姨版的《甄嬛传》登上热搜,多数网友对此表示称赞,羡慕阿姨们的退休生活。然而,在登上热搜三天后,《甄嬛传》剧方指出这一翻拍行为涉及侵权,并准备要求视频平台下架相关视频。实际上,类似的“翻拍”现象不仅局限于知名影视剧,还涉及电影海报及音乐的 MV 等,类型多样,满足了部分受众“当主角”的愿望。随着自媒体平台的火爆,影视剧、音乐等方面的侵权问题层出不穷。


今年 4 月 12 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涉及短视频著作权的十件典型案例,再次强调了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其中涵盖了短视频、音乐、英文电子书、动漫形象等多种类型的侵权案例及判决结果。此前,爱奇艺起诉知名短视频平台侵权案备受业界和学界关注,该案件起因是爱奇艺认为短视频平台上用户对影视剧的剪辑传播侵害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而这也引发了关于平台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的思考。


平台媒体发展至今,“算法”已为大众所熟知。算法推荐机制主要包括协同过滤机制、基于内容的推荐、相似性推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用户的信息流。平台往往会为高浏览量的视频作品提供更大流量支持,而这种接地气的翻拍类视频成为了“高流量”作品,平台的算法推荐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此类“翻拍”视频的发展。


关于平台是否应为“算法推荐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学界和业界曾围绕“算法推荐和技术中立的关系”“算法推送内容的法律属性”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以下两个观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看待这一问题:


观点一:“平台的算法推荐很难符合技术中立要求。”专家认为,算法在诞生之初就已带有设计者的价值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德嘉表示,只要技术存在大规模市场化应用,就不可能具有真正的中立性,用户所看到的技术结果都具有商业主体明确的目的性。


观点二:“平台的注意义务应和目前的技术状况相匹配。”学者们认为,之前版权保护的“避风港原则”是版权保护技术不发达时代的产物,在当下行业版权保护技术日益成熟的背景下,“通知—删除”规则的局限性愈发明显,网络平台版权保护的注意义务必须加强,应重视版权识别、屏蔽等版权保护技术的应用。尤其在采用先进算法进行内容推送时,网络平台不能滥用优势地位,而应保护权利人权益,在必要时适当舍弃一些商业模式。


短视频平台的版权保护,不仅需要平台主动承担监管责任,每位用户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生态环境。一般来说,为追求更好流量而持续更新翻拍作品的博主,若签约 MCN 机构,其翻拍行为可能会涉及侵犯剧本及影视作品的著作权风险,如早期网红博主“小辣李嘉琪”(原“辣目洋子”)翻拍的《情深深雨蒙蒙》系列,以及博主“小玄同学”(四阿哥 li)反串拍的《甄嬛传》系列。最后,只有不断根据实际情况对既有法律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和重新解释,才能为版权保护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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