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威震天频遭仿冒,版权方报案,北京环球度假区回应

2024-12-06 15:17

自北京环球度假区开园后,变形金刚景区的互动项目威震天因其“话痨”形象备受游客喜爱,迅速成为“网红”。然而,国庆长假期间,河南、河北、成都等多地商业活动场所出现了“山寨版”威震天,被媒体和网友称作“伪震天”。


北京环球度假区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若“山寨版”威震天的使用存在盈利情况,可能会涉及侵权问题。他们会将此情况反馈给相关法务部门,由法务部门判断是否侵权后再作处理。


法律界人士指出,在未获得正版授权的前提下,无论使用方是否盈利,都已侵犯了威震天形象的复制权。版权方有权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


“伪震天”纷纷现身多地


北京环球度假区的威震天走红后,其他地方的“伪震天”也相继出现。国庆期间,在河南周口市一家商场门口,有一个貌似威震天的装置随音乐摇摆并与观众互动,但网友反映其声音沉闷,外形和互动效果都不如正版威震天。在河南驻马店,貌似威震天和擎天柱造型的“机器人”在菊花展景区内与游客互动。景区工作人员称,相关设备是从山东一家公司购买的仿版,每个“机器人”价格在六七千元左右,且对于是否涉及版权问题并不清楚。此外,成都和河北的一些商业活动场所也出现了“伪震天”。


“伪震天”价格及销售情况


记者在电商平台以“威震天”为关键词搜索发现,多家网店租售威震天等变形金刚服装,日租金在800 - 2000元之间,售价在3000 - 6000元之间。云南一家网店销售人员表示,该店可出租、出售威震天等变形金刚服装,2.5米高的威震天日租金为2000元,售价为6000元,且该“机器人”由人穿戴操控,自带变声装置。山东一家租售威震天的网店销售人员称,他们制作的威震天与北京环球度假区的不完全一样,若担心版权问题,宣传时不要用威震天的名字,用机器人等别名替代即可。


专家:山寨仿制属侵权行为


北京环球度假区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其他地方的很多“伪震天”是自制且未授权的,而园区内的威震天是变形金刚主题IP,有官方授权。对于多地出现山寨版威震天的情况,若存在盈利行为,应存在侵权问题。工作人员会将情况反馈给法务部门,由其判断是否侵权后进行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威震天是《变形金刚》系列中的头号反派、霸天虎的首领,其知识产权属于美国孩之宝公司。记者尝试通过孩之宝中国网站公布的电话和孩之宝天猫旗舰店联系该公司,但未找到联系人。


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员王俊认为,威震天的形象构成知识产权,在未获正版授权的前提下,无论使用方是否盈利,都侵犯了威震天形象的复制权。景区或商场在使用厂家提供的威震天模型或穿戴设备进行活动展出前,应查询生产厂家是否具有正式授权资质。若发现侵权行为,版权方有权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


版权方曾因遭仿制报案并成功破案


2019年4月,孩之宝商贸(中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报案,称公司生产的变形金刚模型玩具被模型制作公司威将仿制,并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获利,严重影响公司产品销售。


警方通报,经权威机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威将公司多款产品整体外观构形与原产品实质性相似。虽在局部细节有较小改动,但未脱离原作品的基本表达。经调查,威将公司存在主观故意仿制谋利的行为,涉嫌侵犯孩之宝公司的著作权。2020年6月上旬,虹口警方在广东和上海同时开展抓捕行动,将涉嫌侵权的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在工厂内查获各类侵权玩具模型及零部件近30种3万余件。这是全国首例侦破的侵犯变形金刚玩具品牌著作权案,警方捣毁了从拆解制图、等比放大到仿制生产、包装售卖的全链条团伙。


《刑法》(2020年修正)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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