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专利申请预审提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创新主体需求,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分级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预审提交工作进行了进一步优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备案主体年度提交量的设置
1. 在本年度计划配额原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个额度。
2. 新备案企业备案成功后的基础额度由原来的1个额度调整为3个额度。
二、注意事项
1. 关于专利申请预审质量的要求
备案主体应建立专利申请内部遴选机制,挑选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提交预审请求。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建立专利申请预审质量监测机制,对于预审质量不高的情况,依据《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暂停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或取消备案主体资格。
2. 关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的要求
专利申请批量预审不受年度提交量的限制。专利申请批量预审的具体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及要求,可详见《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通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的通知》。
3. 关于申请追加专利申请预审额度的要求
备案主体若申请追加专利申请预审额度,必须满足《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分级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的特殊请求条件,并提交《特殊请求承诺书》《特殊请求申请书》、技术交底书以及研发过程材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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