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专利失效,企业撤回专利诉讼案上诉

2024-12-05 17:31

9 月 25 日,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诉讼进展及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公告表明,吉利德(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凯因科技一案,吉利德已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PART 01、凯因科技被控专利侵权,吉利德索赔 550 万元


2021 年 8 月,吉利德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凯因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凯因格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权。吉利德称,凯因科技及凯因格领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索磷布韦片的行为构成对其 ZL200480019148.4 号发明专利(涉案专利)的侵权。吉利德在《起诉状》中表示,凯因科技及凯因格领生产、使用和销售的索磷布韦片会导致在患者体内代谢产生落入涉案专利的药学活性成分 GS - 461203。凯因科技及凯因格领直接实施 GS - 461203 的生产和使用行为,构成对涉案专利的直接侵权;通过将索磷布韦提供至患者实施涉案专利的 GS - 461203 化合物的行为构成间接侵权。吉利德的诉讼请求如下:

1. 确认被告在 2024 年 4 月 21 日前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索磷布韦片的行为构成对原告 ZL200480019148.4 号中国发明专利的侵权行为;

2. 判令被告在 2024 年 4 月 21 日前停止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索磷布韦片的侵权行为;

3. 判令被告赔偿吉利德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人民币 500 万元;

4. 判令被告赔偿吉利德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调查费和律师费)人民币 50 万元。


PART 02、一审判决生效,吉利德撤回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在吉利德的诉讼请求中,着重强调了 2024 年 4 月 21 日这个时间点。这是因为涉案专利于 2009 年 6 月 24 日授权公告,专利期限届满日为 2024 年 4 月 21 日。吉利德是该涉案专利的被许可人,专利权人为吉利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其是吉利德科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涉案专利已届满失效。


凯因科技表示,其于 2016 年开始开展索磷布韦临床研究,索磷布韦的药品注册申请于 2017 年 7 月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于 2020 年 3 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注册批件。2023 年 4 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支持被诉侵权行为构成直接侵权行为和帮助侵权行为的主张,驳回了吉利德的全部诉讼请求。2023 年 6 月,吉利德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吉利德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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