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3 日,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诉讼公告。公告指出,科莱恩产品(德国)有限公司起诉利思德专利侵权,并索赔 1000 万元。
9 月 11 日,利思德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等资料。科莱恩认为,利思德在未经其授权和许可的情况下,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在塑料阻燃剂生产中擅自实施其所拥有的 ZL200410104692.0 号发明专利所保护的方法,且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阻燃剂产品。就此,科莱恩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诉讼,其诉讼请求如下:
1.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 ZL200410104692.0 号发明专利的行为。
2. 判令被告立即销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模具,且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3.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公证费、翻译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暂计人民币 1000 万元。
4.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经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信息,涉案专利经历过多次无效审查,无效宣告请求人不止利思德一家公司。青岛欧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曾对该涉案专利有效性发起挑战,2023 年 4 月,国知局宣告维持专利权有效。最近一次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发布,无效宣告请求人正是利思德,国家知识产权局仍宣告维持专利权有效。
事实上,利思德在公告中表示,科莱恩系其竞争方。在 ADP 阻燃剂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利思德与科莱恩之间展开了正面直接竞争,且双方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不止这一件。2022 年 6 月 30 日,科莱恩以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为案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利思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侵犯 ZL03820826.1 号发明专利的行为,并索赔 1000 万元。科莱恩发起专利诉讼后,利思德积极应诉,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涉案科莱恩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2023 年 4 月 20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科莱恩拥有的 ZL03820826.1 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2023 年 5 月 5 日,利思德收到(2022)苏 01 民初 267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科莱恩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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