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对加快专利转化运用、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企业作为重要参与方,若要迈出实施开放许可的第一步,需了解专利开放许可的概念、所需准备的材料及注意事项等。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发布的专利开放许可业务常见问题解答系列对此进行了阐释。
什么是专利开放许可及其作用?专利开放许可是指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及标准,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后实行。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应为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公告且处于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开放许可声明或撤回该声明。经审查合格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通过“专利公报”公告专利开放许可,并在“专利登记簿”中予以记载。开放许可制度构建了有效的专利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有利于实现“一对多”的简便快捷实施许可,有助于供需对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专利转化。
提出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前需准备哪些材料?办理专利开放许可业务时,原则上应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上填报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通常所需材料包括: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实行开放许可的书面声明及其身份证明材料、关于许可使用费计算依据和方式的简要说明等。若拟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为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开放许可声明手续,需提交办理开放许可声明业务委托书。
专利权人在简要说明中应写明的内容:专利权人应在简要说明中阐明许可使用费的计算依据和方式,字数一般不超过 2000 字。简要说明内容中的常见问题包括计算依据不明、计算方式不清、仅照搬开放许可使用费支付标准和方式的文字内容等。开放许可使用费标准可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2〕56 号)设定。(内容源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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