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深入推进,经营主体的商标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在注重商标国内、国际注册的同时,也在持续强化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工作。那么,进行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其一,向海关总署申请商标权保护备案的商标,必须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有效注册商标,且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第一类至第三十四类的商品商标,第三十五类至第四十五类服务商标暂不受理备案。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若为商品商标,同样可以申请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
其二,向海关总署申请商标权保护备案的申请人应为商标权利人,而非商标许可使用的被许可人或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商标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商标权备案时,应当提交申请书。该申请书应涵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姓名、注册地或国籍等;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相关信息;知识产权许可行使情况;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权利人在申请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时,除按规定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外,还需提前准备好权利人的资质或身份证明(若名称或姓名有过变更,应附上法定变更证明)的图片或 PDF 文件、商标注册证(若存在续展、变更、转让情况的应一并提供证明)的图片或 PDF 文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需与商标注册证相符且为单独的商标图样)及产品照片(照片原则上应能体现商标标识)等。若委托代理机构提交,还应提供代理委托书的图片或 PDF 文件。
通常情况下,商标权利人应先在海关总署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系统”中进行实名注册认证,成为系统用户,之后方可正式按要求提交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并同时上传相关附件。海关总署自收到正式提交的备案申请起,大约 30 个工作日内会作出核准或驳回申请的决定,并通过电子邮件予以通知。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0 年。若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在海关总署核准备案后不足 10 年,备案有效期则以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为准。权利人取得商标续展证明后,可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有效期届满而未申请续展的,相关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将失效。当前,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及续展备案均不收取费用,属于免费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交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时,电子邮箱必须准确、规范填写,最好填写两个不同域名的邮箱,以避免因系统问题无法正常接收海关总署的审核通知邮件。备案成功后,全国各地海关依职权查验进出口货物时,若发现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将通过电子邮件向权利人送达《确认知识产权状况通知书》《送达回证》等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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