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硕与 ACQIS LLC 历时近四年的专利诉讼判决结果揭晓。据外媒报道,美国德克萨斯州西区法院的陪审团于当地时间 3 月 22 日作出判决,认定华硕在制造和销售电脑零件时侵犯了 ACQIS LLC 的两项专利,华硕需向 ACQIS LLC 支付 1800 万美元(约 1.3 亿元人民币)的授权金。
ACQIS LLC 是一家成立于 1998 年的科技专利授权公司。2020 年 10 月,该公司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华硕旗下产品所使用的中央处理器、存储器及资料安全科技方法侵犯其专利,涉及 ZenBook、Chromebook and ROG 计算机等。近日,陪审团裁定,华硕所生产的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服务器和主板等电脑相关硬件零组件中使用的“中央处理器、内存及数据安全科技方法”,侵犯了 ACQIS 公司的两项专利,专利号分别为 9,529,768 和 8,756,359。
此前,华硕主张这些专利缺乏足够的书面描述,致使其他企业无法了解并复原这些发明,认为专利无效,但该主张被驳回。陪审团虽然认为华硕并非刻意侵犯专利,但认定 ACQIS 的两项专利有效。ACQIS LLC 委任律师表示,感谢陪审团认定公司遭侵害的专利有效,并要求华硕支付授权金。
3 月 26 日,华硕发布公告回应该判决,表示已征询法律专家与专利专家的意见,将通过法律程序提起上诉,以维护公司权益。若华硕后续继续上诉,双方的这起专利纠纷将持续更长时间,最终诉讼结果有待持续关注。
此前有报道称,ACQIS 在 2020 年除将华硕告上法庭外,还在当年于美国得克萨斯州西区地方法院对联想提起专利诉讼,指控联想侵犯了其与计算机相关的专利,涉案专利为 ACQIS 在美国拥有的 9529768 号、9703750 号、8756359 号等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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