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因近似被驳回该如何处理

2024-12-14 09:24

当注册商标因近似被驳回时,可采取如下几种策略应对:


1. 修正商标并重新申请:若商标因文字或图形部分与在先商标近似而遭驳回,可删减或修改近似部分,增强与在先商标的差异性,而后重新申请注册。


2. 发起撤三申请:倘若引证商标已满三年未被使用,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请求。一旦引证商标被撤销,申请商标便可清除注册障碍,有获取注册的可能。


3. 实施商标分割:要是申请商标的部分类似群组与引证商标近似,可选择将未近似的类似群组予以分割申请。此方法类似于专利申请中的部分继续申请。


4. 开展商标复审:申请人能够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提供更多的证据与理由,以支撑商标的注册申请。虽说复审的成功率或许不高,但依旧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5. 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若引证商标的注册存在恶意,可对其发起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同时递交驳回复审申请。


在处理商标注册相似被驳回的问题时,申请人需充分知晓相关法律法规,并综合考量多种策略,选取最为适宜的解决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存有异议的,可申请复审,复审委员会需在九个月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形下可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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