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被异议后是否还能成功注册?
注册商标被异议后,仍有成功注册的可能。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商标局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任何人都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被异议并不意味着商标注册必然失败,而是进入异议程序。在该程序中,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陈述及理由,并进行调查核实。若经审查,异议不成立,商标仍可注册。
商标异议的定义及处理流程
商标异议是指对初步审查后予以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不予注册该商标的意见。其处理流程如下:
1. 异议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会向被异议人发送异议答辩通知书,被异议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提交反驳材料与证据。
2. 调查核实: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与理由进行调查。
3. 裁定:依据调查结果,商标局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商标异议的可能结果
1. 维持商标注册:若商标局审查认为被异议商标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异议理由不成立,则会作出维持商标注册的决定。
2. 商标注册无效:若商标局审查认为被异议商标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异议理由成立,会宣告商标注册无效。
3. 部分维持、部分无效:在某些情形下,商标局可能认定被异议商标在部分商品或服务上的注册有效,而在其他部分商品或服务上的注册无效。
被异议后的救济途径
1. 复审申请:若商标局作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 司法诉讼:若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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