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答辩所需资料

2024-12-23 10:28

商标撤三答辩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 身份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以此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与主体资格。


2. 使用证据材料:涵盖商标使用的图片及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况、商标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另外,还包含商标在服务场所的使用证据,例如服务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等。


3. 法律文件:需提供由商标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及信封,该通知要求被申请撤销的商标权利人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


4. 其他材料:包括《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若通过代理机构办理)以及《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等。


商标撤三答辩的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


1. 收到通知:商标注册人在收到国家商标总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此前三年内该商标在保护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2. 证据要求:所提供的证据材料需显示出使用的商标标识、商标在指定商品/服务上的使用、商标的使用人(包括商标注册人自身以及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形)、使用日期(自撤销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内)以及在《商标法》效力所及地域范围内的使用情况。


3. 答辩理由:详细阐明商标在注册后的三年内有实际使用的情形,证明商标未被闲置,依然具有商业价值。答辩理由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撤销申请中的指控进行逐一反驳。通过准备上述资料并按规定提交,能够有效提升商标撤三答辩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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