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证下来后能否被异议?

2024-12-23 10:29

商标证下发后,通常不能再被异议。商标异议一般需在初步审定公告期的三个月内提出,当商标注册并获证后,表明该商标已通过商标局审查,受到法律保护,此时他人难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不过,若对已注册的商标存在异议,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例如,可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无效宣告,或通过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商标证颁发后,商标一般不会被异议。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权人取得商标专用权,他人通常无法再提出异议。异议期为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的三个月,若此期间未提异议,商标注册成功后便受法律保护。


然而,尽管商标注册成功后不会被异议,但商标权人仍需留意以下方面:


1. 商标侵权与无效宣告:他人可能依据商标法规定的其他理由(如商标侵权、无效宣告等)对注册商标发起争议或请求宣告无效。商标权人应强化对商标的保护与管理,保证商标的合法使用与维护。


2. 法律风险:注册商标需依照商标法规定正确使用与维护,否则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若发现他人侵犯自身商标权,应及时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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