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侵犯商标权

2024-12-23 10:30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商标权,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过可通过合法来源抗辩来减轻或免除责任。


一、法律责任


(一)停止侵权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一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二)赔偿损失


若侵权行为致使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受损,需予以赔偿。然而,若能证明在不知情的状况下销售了侵权商品,且该商品系合法取得,则可免除赔偿责任。


(三)行政罚款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或无违法经营额的,可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其他法律责任


倘若侵权行为构成犯罪,侵权者可能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对于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从重处罚。


二、合法来源抗辩


在不知情而侵犯商标权时,可凭借合法来源抗辩来减轻或免除责任。具体而言,若能证实商品是自身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可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当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时,被控侵权人可通过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进行抗辩,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法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被控侵权人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具体行为类型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涵盖但不限于:


1. 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


3. 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


4. 更换他人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后的商品投入市场。


5. 在商品装潢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6. 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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